在最新的国际比赛日,英超联赛中的许多知名球员如布鲁诺·费尔南德斯、加克波、伊萨克等相继受伤。即便皇马的姆巴佩也未能幸免。当俱乐部把球员送往国家队,但他们却在返回时因伤住院,这种情形该如何处理呢?在某些情况下,国际足联(FIFA)会向俱乐部支付一定赔偿。
并非所有伤病都符合赔偿条件。只有在国家队期间新受的伤,并导致该球员至少连续28天无法参加全部训练或比赛,才能获得赔偿。老伤复发则不在此列,除非球员在国家队内新伤刚愈后未满30天又复发,俱乐部仍可索赔。此外,国际足联的保护计划不涵盖因病、终身残疾或死亡,以及自残或自杀未遂的情况。
赔偿金额基于球员的工资部分,不包括奖金和一次性付款。按日计算,陪偿标准为每日20548欧元,最长支付期限为365天,最高赔偿金额为750万欧元,只有在缺席整整一年的极端状况下才能达到这一限额。赔偿金由国际足联直接支付给俱乐部。
赔偿的时间界定从球员离开俱乐部前往国家队报到开始,直到返回家中的当天午夜或离队后的48小时为止。也就是说,球员只要在国家队任务期间,都可以享受这一保障。
赔偿并非无限期有效,一旦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付款将停止:球员恢复完全训练或比赛、合同到期、球员逝世或更换职业、俱乐部已为该名球员的伤情获得最高限额的赔偿。同一名球员因同一伤情的赔偿最长为365天。
这一问题之所以频繁被提起,是因为国际比赛日的密集赛程一直以来都是俱乐部与球迷争论的焦点。俱乐部支付高额薪资,但球员却在国家队的比赛中受伤,俱乐部面临利益损失。赔偿机制至少为这种情况提供了一个可计算的解决方案。
然而,28天的限制、只赔工资而不赔奖金、旧伤复发不赔等细节使得最终能获得赔偿的俱乐部远少于受伤的球员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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